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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2016年度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智库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功能作用,受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决定面向校内外发布2016年度招标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申报要求

1)研究课题须切合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所列课题方向确立相应题目。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中心审查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二年。

2申报的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我国教育治理的现实,彰显未来发展的趋势,具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我国教育治理领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政策预案。

3)课题的最终成果主要体现为研究报告或者决策建议,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本中心。课题最终成果,不得出现“受多种基金资助”等字样。

4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课题研究经费预算必须本着服务研究需要与厉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科学编制,每项课题资助经费总额控制在35万元。由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研究工作的简繁程度和重要性不同,决定具体资助数额。

(二)申报程序

请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

(三)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61030日(以纸质版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须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书按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送达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xxzl@mail.ccu.edu.cn,邮件主题词注明“申报单位-姓名-2016年申报书”。

(五)通讯地址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

邮编:430079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680021897163335618674060099

二、课题申报指南

2016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围绕以下主题展开。申报者可参照以下选题,自拟课题名称。

(一)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法理研究

(二)中小学学区制改革的主要模式及制度环境优化

(三)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学校治理的新挑战及应对

(四)章程治理时代高校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策略

(五)地方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引入第三方评价的瓶颈因素及突破策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2016年度招标课题申报书

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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